碱液喷淋VOCs在线监测系统
一、系统概述
TK-1200型厂界/厂区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自主研发,性能指标达到并超越水平,具有超高的系统稳定性和安全可靠性,测量结果实时准确,且维护少,运行成本低。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厂区、厂界及周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要求。
各县(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煤电行业、水泥行业、建材行业(包括砖瓦、陶粒砂、耐材、陶瓷、石灰制造等)、涉煤行业(包括煤矿、洗(选)煤、煤化工、储配煤场、煤炭集运站、型煤场等)、非煤矿山开采、混凝土搅拌等使用粉状、块状原辅材料或生产粉状、块状产品的企业和涉及燃煤锅炉的企业。
二、整治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储存;物料转移、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和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物料堆场、物料转运系统等环节要建设喷雾喷淋抑尘系统。
2.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3.生产现场、料场和与主要道路的连接线应实施硬化,并采取喷洒抑尘剂、机扫、洗扫等可行的保洁措施,保持道路清洁不起尘;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可以满足冬季运行需要),运输车辆在驶离场(厂)区时必须清洗车轮、清洁车身。
4.在物料堆场、物料转运系统、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运输车辆出入口、厂界、道路等安装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扬尘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5.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全口径清单》,按照要求督促企业建设抑尘系统、安装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
6.各相关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施工规范和标准,并按相关要求报应急管理部门。
(二)为了指导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现对部分行业提出具体要求,其他行业参照执行
1.煤电行业
碱液喷淋VOCs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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