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锅炉氨逃逸在线监测分析仪
一、产品概述(脱硝激光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高温抽取激光))
4.1.22021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河南省省辖市建成区的水泥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执行10 mg/m3、35 mg/m3、50 mg/m3的排放限值。
4.1.3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他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 m以上。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周围半径200 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建筑物3 m 以上。
4.1.4对于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应同时对排气中氧含量进行监测,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公式(1)换算为基准氧含量状态下的基准排放浓度,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其他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按实测浓度计算,但不得人为稀释排放。
一、开展“退城入园”企业台账管理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组织所属各县(市、区)开展城镇及周边未入园的工业企业摸底调查,梳理相关企业用地、耗能、排污等资源消耗情况,以及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产能、税收、劳动就业、全要素生产率等情况,建立城镇及周边未入园的工业企业台账,并结合城乡规划,列出与城镇功能区不相适应或用地低效的“退城入园”企业清单,分类分步骤予以推进,重点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加快“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引导淘汰限制类企业逐步退出。
供热锅炉氨逃逸在线监测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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