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逃逸激光分析设备包安装
一、产品概述(脱硝激光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高温抽取激光))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及改善情况按月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发布。对专项行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时段,对各县(市、区)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并在应急结束后通报应对情况。建立调度机制,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快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各县(市、区)、各部门每月3日前将上月攻坚行动情况报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四)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介及时宣传我市开展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问责。
落实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问责预警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县(市、区)进行问责预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缓慢、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二十)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各类施工场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七个100%”长效机制,按《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规定我市城市建成区内逐步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建牵头,市交通局、水务局、经信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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