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报警传感在线监测设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煤质、油品监测监管工作,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煤质、油品标准的违法行为;查处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或者要求的原料和产品;做好承压锅炉技术质量审验监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锅炉拆改;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推广车用尿素,保障市场需求,严查生产、销售劣质车用尿素。
满足A及水平的济宁水泥企业可以在秋冬豁免错峰四个月。
日前,山东省济宁市发布《济宁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绿色管控实施方案(试行)》称(简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实施范围建材、焦化、铸造、炭素、玻璃、涉VOCs、各类锅炉等行业企业。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含粉磨站)、陶瓷、砖瓦、石灰、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等行业企业。涉 VOCs行业主要针对涉s VOCs排放的制药工业、农药工业、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等行业企业。
《实施方案》)规定工业企业秋冬季绿色管控实施时间原则上为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根据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各行业绿色管控实施时间。
同时,《实施方案》)表示禁止一刀切,绿色*企业减免,为纳入的企业执行严停限产。该方案要求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工业企业,按照《工业企业绿色*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申请绿色*企业,经属地政府批准后发放绿色*企业证书,可按规定实行不限产或少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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