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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抽取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

型 号

产品时间2024-10-07

所属分类脱硝氨逃逸监测系统

报价9652

产品描述:高温抽取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TK-1100型)是由我公司荣誉出品,本系统包括预处理系统、气体分析仪和数据处理与显示三大部分。本系统取样方式为在位式高温伴热抽取。本系统基本原理是基于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技术及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TDLAS)技术

产品概述

高温抽取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

一、产品概述脱硝激光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高温抽取激光)

4.3 信息发布。市委宣传部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启动指令后,应迅速协调安排有关单位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方式向公众和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健康防护,减少室外活动,不参与户外大型集会,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减少私家车出行;提醒有关单位和企业暂停或调整生产作业工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4.4 应急报备。在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启动(调整、解除)指令后1小时内,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向各自的省级机关报送我市应急响应情况。

4.5 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接到市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启动指令后,抓紧做好应急准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实施过程中,当市指挥部调整应急级别时,各单位应立即实施调整后的应急措施。

4.6 情况反馈。自接到应急预警指令后、正式启动前4小时,有关部门要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准备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电力企业限产限排准备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非电力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准备情况,市住房城乡建报送停工停业工地名单,市局报送机动车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实施过程中,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一次应急开展情况,特殊或紧急事项及时报告。

4.7 应急督查。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闻媒体对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查;市住房城乡建对建筑施工(含拆迁、市政施工)工地、水泥搅拌和预制企业落实停工停业措施情况实施督查;市局对大型货运车辆落实限行、绕行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市交通运输局对公路建设施工落实停工停

高温抽取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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