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氨逃逸在线监测分析仪
一、产品概述(脱硝激光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高温抽取激光))
染天气应急期间原则上禁止点火启炉。未纳入市级减排清单的其他污染源由各县(市、区)依据企业数量和排放量,提出具体的管控措施。
7.1.3 机动车减排措施。从严控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城市区、县城区对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实施限行,过境车辆绕行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Ⅱ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城市禁用区使用。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7.1.4 健康防护措施。宣传部门负责协调主要媒体发布信息,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减少室外活动,不参与户外大型集会,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减少开展室外活动,有条件的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生计生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举办大型室外活动。
7.1.5 建议性减排措施。宣传部门负责督促、协调主要媒体发布信息,引导公众尽量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低碳出行,减少私家车出行,不在昼间加油,减少怠速排放;不到露天烧烤就餐;夏季使用空调调高2℃,冬季使用空调调低2℃;有关工业企业、商业服务机构减少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居民生活使用清洁能源,不使用散煤,减少清洁型煤用量;有关企业调整工序、产能和负荷,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关施工暂停或调整作业工序,减少扬尘排放;增加城市道路保洁洒水喷雾降尘频次;有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可自行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和网络远程办公等措施。
7.2 I I级响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响应,在执行Ⅲ级响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基础上执行以下强制减排措施。
7.2.1 扬尘减排措施。除抢险救灾施工作业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各类施工工地在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喷淋降尘、暂停土方作业、渣土清运、拆除作业、有机涂料喷涂作业等减排措施;城市道路增加洒水保洁喷雾降尘频次。
7.2.2 工业减排措施。排放大气污染物(粉尘、SO2、NOx、VOCs)的工业企业通过停窑、停炉、停机、停线、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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