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瓦厂脱硝 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
一、产品概述(脱硝激光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高温抽取激光))
7.3.3 机动车减排措施。从严控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城市区、县城区对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实施限行,过境车辆绕行城市区和县城区。部门可在城市区重点管控区域具备条件的道路设置单向交通、取消停车泊位等措施,同时加强易堵路段交通疏导,必要时可在城市区使用单双号或其他限行措施。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Ⅱ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城市禁用区使用。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7.3.4 其他应对措施。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除具有应急职责以外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中小学可以自行实施停课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网络远程教学,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
8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主要媒体应有组织的及时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引导市民注意健康防护。非应急期间,经常性地宣传保护大气环境的知识,引导市民树立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和散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8.2 培训。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的相关培训,使有关人员掌握应急要求、了解应急措施、熟悉应急流程,能熟练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8.3 演练。市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演练和推演,通过演练和推演,健全应急组织,明确应急责任,规范应急程序,完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 保障措施
9.1 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人,明确分管负责人和
9.2 机制保障。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指挥机制、会商预警机制、信息发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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